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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300元1天,请问这个情况应该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16-01-25 13:06:5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九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大约三万多元,具体需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综合计算。
  • 要求公司按工伤待遇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计四到六万元。
  •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 九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9个月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如果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还有其他相应的赔偿;
  • 可以主张相应的工伤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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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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