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就没有把孩子接走的权力吗,离婚时男方不让把孩子接走女方没有给出明确回复,之后不让女方给孩子打电话也不让在孩子放假期间接走,也没明确说明让女方给孩子扶养费,而且男方条件不好还老打孩子,孩子和女方在一起的时候很活泼开朗,现在孩子不爱吱声问孩子一些问题的时候孩子老是说不知道,女方和孩子说让孩子跟女方走孩子都不敢走怕他爸爸打他,这样的条件女方可以把孩子接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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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能否接走要协商解决;如果真如女方所说经常殴打虐待孩子,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把孩子要回来,建议在律师指导下进行诉讼准备,以提高诉讼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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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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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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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多久看望一次,法律没有具体规定,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
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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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有没有签订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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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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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变更抚养权,孩子多大了?
追问:离婚是去民政局办的,我俩一人一张表格在上面签的名字和同意,没有明确写明不让我接孩子只是他口头说的,我也没有给他明确的同意,之后还不让我给孩子打电话不让孩子见我,为了不让我看孩子还把孩子藏起来了,孩子现在很怕他爸怕他爸打他
解答:建议起诉要回抚养权
追问:如果当时他不同意我把孩子带走我硬把孩子带走了会不会犯法对以后变更抚养权不利啊,他把孩子藏起来就不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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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种情况女方可以申请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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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诉讼解决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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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应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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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起监护权变更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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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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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