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前夫在婚内曾经给我花过钱,转过钱,但是离婚法院判这是婚内赠与,不用归还。
前夫向我所有公司同事,上级,朋友,校友发了一封邮件,里面说了很多不利于我的话,包括我和前男友的借债,我们婚内的一些纠纷和行为,包括我父母的一些说过的话,目的是要在这些人面前诋毁我,把我描述成一个物质女人,找男人要钱要物,道德败坏的人,诋毁我的名声,邮件里面还附了我和前男友的一些邮件记录,他给我钱的转账记录,我和我自己父母的一些聊天记录,等等。
我相信邮件是他发的,因为别人不可能有这些记录,也不可能知道的这么详细。可是邮件是通过一个陌生的信箱发的,署名是“被害人的一些朋友”,我不知道怎么办,是否可以起诉他诽谤?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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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上面的描述起码此人是侵犯你隐私权的,可以起诉。关键是被告是何许人你怎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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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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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的都是事实,那不够成诽谤,但涉嫌侵犯隐私权,可以告,但需要先确定告谁
追问:里面有些是捏造的,或者和事实不完全一致。这样构成诽谤吗?
那像这种情况我可以告我前夫侵犯隐私权吗?您觉得应该告谁?诉讼有多大可能会成功呢?谢谢。
解答:你需要自己证明谁是具体侵权人,诉讼的成功率跟你的证据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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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有证据证明是前夫所为,则可以侵权起诉,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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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证据证明是你前夫所为,那么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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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