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深圳某公司的一员工,自从98年进入该公司至今,近8年了一直上倒班:8天休息2天,具体比如1、2、3、4、5、6、7、8个工作日,1、2日上早班,3、4日上中班,5、6日上晚班,7、8日休息,白班则是正常工作时间:7天休息2天。一年下来至少要比白班多上一个月时间班,可公司平时从未支付一分钱加班费 另外,每逢节假日加班也很不合理合法,比如今年国庆加班,10月1日2日上晚班,3、4日休息,5、6日上早班,公司只支付1日2日的加班费,3日算正常休息,也不另外补休(我的月工资是1200月奖金是1050,法定假日公司只支付了93.5元/天加班费),以上情况所有的倒班人员都是如此,可以集体作证,请问一下我们能否要回这8年以来的加班费,是否过了有效诉讼期限,公司是否还应支付赔偿金 敬请回复,不胜感激!

劳动纠纷
2006-02-03 05:16: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