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上海私房拆迁,土地证名字是我爷爷,爷爷奶奶已经过世,实际居住人是我爸爸妈妈,我弟弟,我,我二姑姑,我二叔叔,我小叔叔小婶婶和表妹,共9人,我爸爸有兄弟姐妹6人,大姑姑一人户口不在,其余户口都在,一共10人户口,现在家里的分配方案是所有动迁款都按照遗产继承6人均分,其余有户口的同住人都没有份,请问合理吗?迫切希望得到帮助,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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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你爷爷奶奶的遗产继承和实际使用人的动迁安置!动迁安置是复杂的,需要根据房屋性质,安置人口的认定、安置方案具体分析!
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很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来电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有二十年动迁和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和指导,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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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应当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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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人按照同住人地份额进行动迁补偿,爷爷奶奶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不能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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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我们成功处理多起同类案件,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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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按安置人口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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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拆迁原则上是按继承人分配,如果动迁补偿方案中有考虑户口因素的,才可以有户口人的份。但一般动迁补偿方案都会有考虑户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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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应当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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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