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您一个法律问题,我父母现离异多年。离异前曾分居一段时间,因为我父亲患有股骨头坏死,在夫妻分居期间起诉我妈妈没有尽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法院判决我妈妈每月给他400元,现在他俩已经离异,请问这个钱我妈妈还有必要继续给他吗?离异后的这几年我妈妈还是每月给他钱的,现在不想再给了,不知道法律是否支持。请您百忙之中给以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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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他有经济来源吗以及离婚时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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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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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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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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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解除了夫妻关系,无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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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