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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7号,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上,我骑电动车带着我老婆直行,一辆别克轿车右转,我鸣喇叭,他还右转,我在他前面,他是超车右转的,当时我的电动车被他的小车别倒在地上,他的车后轮从我的手掌处压过,造成我左手撕脱性骨裂,手掌处缝针,交警判他的全责,医生建议我去换5次药再复查,现在才换4次,有一小部分的钱还是我自己出的,现在他不带我去换药,也不去复查,打电话也是诸多借口,一而再而三的推拖,负责我案件的交警打电话他也不接,他的车是买了第三责任险的,他的车也还放在交警大队没有拿出来,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6-01-18 15: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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