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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左右,我亲戚开车撞死了一位1937年出生的男子,事后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下达后,判定责任一人一半.临近过年这几天,交警又给了我们一份责任认定书,上面把死者的出生年月改为1938年了,我们去公安局查过,他们是在死者死亡后修改的出生年月,不知道这种目的性这么强的修改,我们是否可以不认同.还有责任一人一半,那赔偿金额是否也一人负担一半呢?PS:死者是非机动车驾驶人

交通事故
2006-02-01 19:22: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亲戚开车撞死了一位1937年出生的男子, 交警 判定责任一人一半. 这几天,交警又给了 一份责任认定书,你们应该问问交警为什么要给两份, 第一份还有效吗?
    把死者的出生年月改为1938年了,死者死亡后修改的出生年月,其依据是什么应该弄清础。

    所有疑问可以通过法庭质证来解决。
  • 那认定责任一人一半 赔偿金也是一人负担一半吗?
  • 既然赔偿金不是一人一半,那责任认定一人一半有什么意义呢?
  • 年龄的不同涉及到死亡赔偿金的不同。年龄小了一岁,意味着死亡赔偿金要多一年。建议找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 交通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对方可起诉,你可以委托律师查询证据,进行诉讼。
  • 认定责任一人一半 ,赔偿金不是一人负担一半。
  • 实践中一般是对方若有证据证明他的损失,则他的损失,你们承担一半。
    你方如要求对方承担损失,则依你的证据情况,你的损失,对方也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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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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