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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如果法院判决贪污罪名成立后,当事人无法偿还贪污款,法院会怎么判

刑事案件
2016-01-14 18:44: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追问:那贪污老百姓的钱怎么还呢
  • 看贪污数额定罪量刑
    解答:数额较大,无力退赔的!几本可以确定实体刑
  • 您好,根据刑法修正案9的规定,依照数额和情节认定。应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需要律师帮助的,可电话联系我们或留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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