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买了一套二手房,跟卖家约定好了,交完首付之后就交房,合同上面也写清楚了,交首付之后交房,但是现在贷款都批了,卖家迟迟不交房,因为我们这边房管局对于出了房产证没出土地证的房子暂时停止办理过户,没过户就没法去银行抵押放款,卖家以此为借口拒绝交房,合同上也写了如果遇到政策问题无法过户,互不追究双方责任,房管局只是暂时停办业务,但卖家是不是应该先履行交房义务?合同上还写了,如果延迟交房,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我可不可以起诉卖家,要求交房,中介那边让我等到1月18号,如果真正到那个时候卖家不交房,我可不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
-
可以依据买卖合同约定起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