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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的案子在一审时法院将现住房屋的使用权判给了我,电器除一台电视外,其余所有存款,电器及家具都归对方,另我补偿给对方5000元。但对方不服判决,认为房子不能判给我,提出上诉。现住房屋是我养父母留下的拆迁房安置后用新房出售后购得的(系承租权),而我本人是孤儿,也并无其亲人,一审时法院对此情况已作了认定,但对方上诉却矢口否认。我除了此房并无其他任何去处,所以此房承租权对我而言意义非常,而对方既有父母又有住房(他父母所分,现在已出租,加住在他亲属处)工作也稳定。我于今年一月份与对方提出离婚,三月份一天晚上,男同事在我家处理电脑问题,被对方发现,对方及其家人在对我与同事欧打后逼我与同事写下并不真实的经过并签字,对方已在一审时将此经过提交法院,法院认为我与同事有非正常关系,但并非与他人婚外同居,而对方在上诉书上称我与第三人有婚外同居关系,有重大过错,要求我赔偿1万元,除了这份经过外,对方并无任何其他证据证明我与他人有非正常关系。现对方以此为由提出将房子承租权判给他,并要我赔偿他1万元。请问二审时法院将如何判定??维持原判的机率大不大??如果改判,房子归他我将如何办???

婚姻家庭
2008-03-25 11:35:34
共有21位律师解答
  • 1、我问过其他朋友,他们说如果二审是把房子判给我,还是要办过户手续。因为现在房管证上是对方的名字,如不办过户的话,以后有什么事会说不清楚。请问这种离婚双方之间的房屋过户手续如何办?有什么费用?
    2、我与对方的户口是办在一起的,如果二审维持原判,他的户口留在我这儿也会不方便,当初一审时我与对方都不知结果如何,(房子谁属)所以才没有提出来。请问对方办户口转移手结如何办?有什么费用?
  • 对方在上诉书上称你与第三人有婚外同居关系,无法举证证实,并要你赔偿他1万元,不予支持,提出将房子承租权判给他,没有事实依据,不予采纳,故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谢谢各位的支持,如果真如各位预测的那样我就放心了,我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保住母亲留下的房子,那是我唯一的归处,否则我真不知如何面对我母亲的一片苦心。
  • 真的非常感谢,我在这儿能找到一丝安慰。我现在担心的是他家人不会这么轻易放手,他们对这房子是志在必得,已搬进去住了好久了。不过,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只希望到时我别负债累累就好了!
  • 一般来说,二审从接到上诉材料到开庭,到宣判需要多长时间?这期间我和他还是夫妻吗?我能否回家拿我的随身衣物之类的生活必需品??
  • 1、我是在4月23日接到一审法院的通知,告知我对方已上诉,4月26日代理律师已向二审法院递交了应诉材料。现我还未接到开庭通知,请问二审开庭是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通知?如果对方撤诉,又是谁通知我?
    2、一审判决书上已宣判我与对方离婚,对方同意离婚,上诉时也并未提及对离婚结果有异议,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与对方还存在婚姻关系吗?
    3、我曾向对方表示过要回家带随身衣物,但对方坚决拒决并不让我回家,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 我已接到开庭通知,但不知此时我与对方是否还存在婚姻关系??
    如果维持原判,我补给对方5000元,我是否可在开庭时向法院提出要求取消给对方的补偿??
    若不能取消或取消不了,我能否要求对方在办完房屋过户及户口(对方的)调转手续后再给予
    补偿??这一要求是否需要在法庭上说明??
  • 1、此时你与对方还存在婚姻关系;
    2、如果你认为一审判决你补给对方5000元是不公正的,你可以要求二审改判,即取消给对方的补偿,但由于你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未提出上诉,通常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这一要求;
    3、由于你前贴所说的本案房屋只是承租权,故不存在过户的问题,至于户口的转移,由于双方均未有该项诉讼请求,所以即使提出法院也不予考虑,如果法庭主持调解,可以提出。
  • 1、此房虽是承租权,但如果二审将房屋判给我,房管证是对方的名字,若不过户为我的名字,会不会产生不良后果,若以后房管所查证起来,房管证与住户名字不相符,怎么解释?
    2、我与对方离婚后,若房子承租权归我,对方的户口也在此房屋所在地,我们的户口依然在一起的话,如何叫作真正分开?
    3、二审判决是立即生效,我打算在与对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付费给对方,真正作到一清二楚,我不想以后遇到麻烦会说是现在没有把手续办清。请教给我善后的方法。
  • 是啊,我现在在同学那儿暂住,这房子是我唯一的安身之所。如果二审后房子承租权归我,我就要面对对方执行搬迁并办理过户手续包括对方户口转移手续及补偿给对方5000元钱的问题。
    我就是担心执行起来不顺利或发生什么冲突,对方及其家人对此房是志在必得,我想在此前寻找到解决及应对办法,如何办理上述手续及规避冲突,还请马律师赐教。
  • 关于我是否有权回家取物品及是否还是家的一份子这个问题,我已得到肯定回答。我也就此问题向对方提出,但对方予以粗暴回绝表示如果我回家一切后果自负,我感到势孤力弱无法跟他对峙,不得已才搬出家。现一切有效证件及一些必须品都无法取出,给我生活造成很大的碍,请问,如果二审将房子给我,我能否向法院提出此情况,要求法院协助我让对方及时搬出及完清手续?
  • 你后面问到的都是涉及到判决后执行的问题,在二审判决作出后,对方如果不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执行的,所以你不必担心。
  •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如二审维持原判,房子(房管证)是否需要在房屋管理所办理为我的名字??
  • 你的问题在以前已讨论过。如二审经审理认为一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并无错误,改判的机会不大。
  • 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大。
  • 不用太担心,有什么困难和问题,可以继续在这发贴寻求帮助,我们非常乐意帮助你
  • 要相信法律,有什么困难也会在这里得到帮助的!不要担心了!
  • 1、二审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审理完结,但受案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超期也是很可能的;
    2、在未收到有效准予离婚的判决书之前,你们依然是夫妻;
    3、你可以取回你的生活必需品。
  • 万一改判,还可以申请再申。
  • 你好:看样子你没有在这所房子里居住,如果把使用权判给你,以后你还有一个要求对方执行与腾退的问题吧!
  • 你的问题在以前已讨论过。如二审经审理认为一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并无错误,改判的机会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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