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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弟弟,在外欠下不少钱,还有5万元高利贷,5000元一月的息钱。我父母的老房子写的弟弟名字,是他婚前就建好的,2005年建好的。近两年有征收的可能。我们想凑钱帮他还了高利贷,但又怕他还不学好,想跟他私下签署一份放弃房产的协议,如果以后他不能踏实做事,规定年限内不能还清外债的话,房子征收产生的补偿款什么的都与他无关,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债权债务
2016-01-11 10:08: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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