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移动的劳务派遣工。2015.8.3日离职,移动给予的话费补贴是一种月结的付费方式,而且当时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月结的方式没有及时取消那么就是移动公司给予销帐,从2015.10开始到12月份,移动公司就一直没有给我报销费用,而且没有给我下发消费提醒,直到11月末,突然停机后我才知道我欠费了。我已与移动公司进行沟通,他们自己的话务员也承认没有尽到消费通知的义务,愿意做出20元的话费补偿。我没有同意。请问这个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根据劳动法和消费者协议要求移动公司给予销帐2015.10.11月份的话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