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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网络代理一家淘宝店,代理品牌卓诗尼,但此公司并不是此品牌的所有人。我在淘宝上因此遭到品牌公司的投诉(暂无经济损失),还有代理公司发货速度太慢影响我淘宝经营,我想终止合同,我需要做哪些。(代理期间我交了6800的服务押金,暂时暂交4500元

损害赔偿
2016-01-07 14:13:1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跟对方签订了代理协议,而对方却没有该品牌的代理权的话,这就是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情形!
    合同法第第五十八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也就是说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服务押金或者代理费什么的,由此产生的损失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当然了,合同无效最终需要由法院来判决认定!
    追问:我需要怎么起诉呢?
    解答:你还打算去杭州起诉么?
  • 你好,可以终止合同,向对方提出终止的原因和理由,以及终止后的权利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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