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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共同财产和子女,对方也没有疾病和怀孕。登记后一直没有生活在一起有一年余(女方用有身孕胁迫男方父母的方式,让男方05年1月跟其登记结婚),05年5月份男方诉讼后,法庭仲裁不成功,以女方做了人流为依据,判定男方不准与女方离婚。说过了六个月可以自动离婚,现已经过了六个月有余.请问上法院可以自动离婚吗?并且不用赔偿损失吗?

婚姻家庭
2006-01-26 01: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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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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