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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朋友在酒吧玩,喝了点酒跟酒吧工作人员发生点冲突,然后被保安给叫出去打了一顿(我没有被打坏只是第二天身体有点疼痛),我反击了一下 打到对方一个人眼镜上面 当时他眼睛没有什么问题。然后我就打电话叫人来帮忙化解。我找的人来了以后没有动手 双方都认识 之后我就回家了 。第二天 我找的人给我打电话说对方住院了 眼睛缝了三针 让我去看一下 我也去了 当时并没有具体谈赔偿的问题。过了大约半个月 对方跟我要一万块钱赔偿说是看病花了八千元左右,(对方的病例我还没有看到)我朋友说如果我不赔偿这个钱,他就得赔,因为当时我找的他帮我化解这个事。 我愿意给对方一些赔偿,但一万块我接受不了 我是打工的 没有这么多钱。这个事我应该怎么办?我们打架这个事我占多大责任,我应该赔偿对方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16-01-04 22: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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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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