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进入**集团**花园三期工地做清洁工,2015年7月10日下午在工地大门口外上班期间打扫卫生,被车撞倒,导致左手手腕和大腿骨头断裂、骨折、身体多处受伤,发生事故后交警处理时间16:55。(工地工作时是5:30-110~12:00-17:30)。**集团不承认是工伤,也不负责任,还把受伤工人辞退了,也不提供任何证明。请问怎么办?
-
单位不申请工伤,自己可以向社保中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向单位主张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
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
-
您好,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到劳动部门做工伤鉴定
-
属于工伤,建议申报工伤,鉴定等级,要求单位进行工伤,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