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开始在一单位上班,到2010年公司开始给上保险,之后2013年10月离职,2014年7月又再回到原单位,现在与单位发生纠纷,2015年10月份开始老板降了我的工资,由11000元降到6000,12月份又找人接替了我的职务,又不提出辞退我,想通过转岗逼我提出离职。针对这种情况我怎样要回10月至今的克扣我的工资,还有2006年至2010年公司未缴纳的保险我能否追讨?
-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工作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可以,无故克扣的工资以及补偿金都可以要回,但是保险你需要去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补交,如需帮助请来电详
-
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前面的保险可能很难,扣的工资要看你们的合同
-
前面的保险可能很难,扣的工资要看你们的合同
-
你好,可以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1、可索要公司无故降低你的工资差额;2、可以请求补交社会保险。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