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屋主人早已过时,无遗嘱,换发宅基地红本时,房主写了其中一个儿子的名字,现在宅基地拆迁,请问其他三个子女可否继承拆迁款?协商解决还是打官司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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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遗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子女是可以继承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追问:房子主人是我姥姥姥爷,都已经过时多年。他们有四个子女,两子女是非农业户口,其中一人是目前的房主,另两个子女是农业户口,单独另有政府批准的宅基地,也在这次拆迁范围内。我母亲手里有1950年政府发的房契和地契证明,显示房屋所有权子女均有份。如果我走法律程序,是不是我母亲他们兄弟四人均可分到拆迁款,因房主是非农业,不牵涉房屋安置,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请您协助办理此案件,如何收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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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都有权继承
其他人有权利
追问:房子主人是我姥姥姥爷,他们有四个子女,我母亲和其中的一个舅舅(即目前宅基地的房主是非农业,另外两个舅舅是农业户口,目前在农村都有政府另外批给的宅基地,也在这次拆迁范围。我母亲手里有1950年的房契和地契,注明房子子女均有份,请问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不是我母亲他们姊妹兄弟四人都有分得老宅基地拆迁款的可能。谢谢。如果请您协助受理该纠纷,如何收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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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法定继承,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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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都有继承权;2、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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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