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项目部为业主所完成合同以外工程共计30余项,涉及金额几十万元,已经报签证给业主和监理单位,现过去将近60天时间,业主方除有口头答应签证外,至今未做签证书面批复。根据我和业主的合同内容,如我方报送书面文件7日内,业主单位无任何书面文件批复,所有签证内容将以我施工方提交为准。现在我想发一份正式文件给业主,让业主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但工程联系单这一方面监理不愿意签字(业主交代过),请问我怎样提交书面文件,在不需要监理和业主的批复下,也能合理的保护我的相关权益,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