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7月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被派遣到**公司工作,2012年8月,星期六公司(上市公司)收购**公司,2013年8月公司办公地点迁移到星期六公司(跨市),2015年10月星期六公司与海普公司联合发邮件通知将我调整到星期六公司其他部门,同时要求延长工作时间,且不予支付加班费,在我不接受无条件延长工作时间,且不予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下,星期六公司以不服从管理安排,违反员工手册为由12月通知辞退我,
问题1:星期六公司是否有代表**行使人事权利?
问题2:星期六公司开出的辞退单是否有效?
问题3:如果星期六公司无权对我行使人事权,我是否该继续上班,因为海普不给盖海普章
问题4:海普公司以此单方面已经进行调整,未按合同及员工手册要求的工资发放时间%B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