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克苏地区**县一农民,于2015年10月3日因干活与人发生口角被人把我的左手拇指咬成:左手拇指末节指骨开放性骨折并感染。期间在我本地区住院治疗10天未愈,又转院至**医院治疗40多天,我于2015年11月28日因病情稳定出院。因断骨伤情至今钢针未与拔出。医生让我在2015年12月底复查拔钢针。我于12月18日做的伤情鉴定报告:现左手拇指末节活动受限,功能丧失18%以上的伤情,参照《人体损伤程度标准》5、10、3条款之规定,我的伤情属于轻伤一级。现我想做伤残鉴定看我的伤害能成为几级并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对方能赔偿多少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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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人身损害赔偿的索赔,需要提供有关的证据。伤残赔偿金需要根据伤残的级别来认定,结合当地的赔偿标准。医院的诊断证明是说明病情的,报销方面的话以医院开具的发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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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报警处理,进行伤情鉴定,根据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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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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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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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赔偿,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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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进行鉴定,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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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具体损失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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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先由警方追究刑事责任,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诉讼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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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