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资50万给儿子买房,其余50万儿媳代款,房本只有儿媳一人名子,现离婚儿子要将房子给儿媳,请问儿子有权处置我的那部分吗?我的那部分能要得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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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您的出资有借条。您如果主张房子中有您的份额,必须举证,光是出资证据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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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以登记为准,你可以要回你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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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出资行为是赠与还是借贷?是个债权行为,无权干涉儿子对物权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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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能起诉你儿子,如果那50万是婚后给儿子的,那么这是他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得一起还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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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无你份额。50万可按债务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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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产权给女方,但是也要补给男方应得的那一部分的金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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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