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团体人身保险单,保单已经缴费承保将近两个月,联系人无意中发现保险合同上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信息与年龄没有一个是正确的,可以提供当时微信转送的正确信息,也就是说完全是录入人员的工作失误。保险日期2015年10月27日至2016年10月26日。请问,我能要求保险公司索赔吗?
-
保险公司有过错,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解答:可联系律师解决
解答:这是个专业问题
追问:这是找其他东西是时无意中发现的,一查,保十个人,每个人的身份证号和年龄都不对,这也太离谱了,吓了我一跳。当时承保时,业务员还告诉我身份证与年龄信息不能出错,否则不能理赔。所以直接用微信拍照传送,这样信息真实准确。可是没想到保险公司的保单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处理并维权呢?谢谢…
-
这是没有可能的
追问:这是找其他东西是时无意中发现的,一查,保十个人,每个人的身份证号和年龄都不对,这也太离谱了,吓了我一跳。当时承保时,业务员还告诉我身份证与年龄信息不能出错,否则不能理赔。所以直接用微信拍照传送,这样信息真实准确。可是没想到保险公司的保单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处理并维权呢?
解答:看情况决定
-
是出险了吗?如果是出险了,可以理赔。
-
你要索赔什么?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