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5年10月3日我受雇于房主帮他家自建房内做钢木结构阁楼(一层变2层),我请工人施工,上午十一点前结束基本工作,后应房东要求加焊一根立柱。十一点半结束后关掉电焊机电源。然后同两个铺板工人,房东在施工场内聊天约一刻钟后洗手同房东及另外两人一起离开施工现场。后来四十分钟左右房内失火。经消防调查后定性为电焊引燃周围易燃物引发的火灾,且火灾造成的财损达60余万元。后我们聘请律师提出重新调查核定。但上级消防部门在未做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下匆匆下达消防定性维持原判。请问我的责任,合法权利的相关情况。谢谢!

房产纠纷
2015-12-12 08:50: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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