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8月中旬跟随公司组织的重庆旅游活动中脸部摔伤,回到上海后公司未帮我申请工伤认定,因为社保是公司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交的。而且当时受伤后一个月老板强制解除劳动关系也不让我回去上班,要求双方和解解除劳动关系不然即使我去申请工伤也不承认。我这边未同意和解条件,于是个人在金山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想等结果出来再申请仲裁。现在社保部门出来结果是不予认定,原因是与工作无关的纯旅游活动。我不知道这是否和公司举证有关(因为已经闹僵了),现在情况很被动,不服想直接申请行政诉讼不知道改变结果的几率大不大,还有他现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是不是还要等呢,希望律师能给予意见,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