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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妻妹生孩大出血 切除子宫 手术三次后 勉强恢复 孩子缺氧型脑瘫 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
2015-12-12 06:38: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封存全部病历(每日清单,医嘱、病案首页、诊断证明,住(出)院证,各种同意书、检查报告、体温单等)。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看完病历后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有上述过错的才承担责任。
  • 首先产妇分娩大出血导致子宫切除,要判断医院切除子宫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要求;其次,孩子出生后被诊断为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可以确定医院诊疗上存在过错。
    因产妇切除子宫构成伤残及孩子脑瘫的伤残,赔偿数额巨大,协商已无可能,建议直接起诉。医学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 你好,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经鉴定确定。
  • 你好,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应该看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可携带相关材料面谈。
  • 你好,具体请您电话咨询我。或带病历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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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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