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日下午4:30分剖腹产,产后两个小时产妇大出血不止,需要紧急输血,抢救时才得知该医院在当地不具有从血库取血资质,由产妇家属去血站取血,血站拒绝供血,打电话给医院,院长多方找人求情,好容易血站才答应供血,这中间耽误了一个半小时,取得血液后,先后输血2200毫升,出血仍然不止,医院征得产妇家属同意决定就行子宫切除术,手术大约8:30分开始,10点结束,产妇被送回产房,出血基本停止,而这时产妇说话困难,低声呻吟浑身疼痛难耐,且浑身抽搐不止,四肢冰凉。期间心跳与呼吸短暂停止,经人工心脏起搏,呼吸微弱,心跳回复,主治医师回家休息。产妇仍然疼痛难耐,且浑身抽搐不止且全身发凉,产妇疼痛难耐哭泣不止,护理人员帮助侧身,刚一侧身产妇病情骤变,监测仪显示呼吸与心跳停止,打电话给回家休息的主治医师,主治医师赶来组织抢救,但抢救无效,呼吸与心跳没有恢复,大约与2:30分左右医生告知产妇死亡。请问,医院有过错吗?这属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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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延误治疗的过错;医院对产妇大出血是否有过错,要结合病历具体分析。建议家属及时封存病历,保存有利证据;是否需要尸检以确定死因,建议由专业律师分析后再作决定。如需法律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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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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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责任事故鉴定,即使不属于医疗责任事故,如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也可主张医疗责任过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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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你所述情节,医院应承担责任。建议及时复制医院病历等证据,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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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陈述属实,应当属于医疗事故,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差错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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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