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二处房子,第一处房子是我们夫妻名字,第二处房子是公公婆婆名字,当时我们都在外地打工不在家,公公婆婆也没跟我们说就自做主签了自己的名字。再说我们夫妻关系也不好。我该怎么办谢谢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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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和公婆协商将名字更改,也可以提起确认之诉,要求确认你和你丈夫才是第二处房屋的所有权人,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是你们出钱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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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妥善保管购买该房子的相关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确认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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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的问题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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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主张分割第一处房子,对于第二处房子,需有证据证明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无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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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