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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9日晚1点过左右,我的侄儿(现年22岁)在德江县城骑摩托车,被开车巡逻的特警怀疑是干坏事的人,就开车在后面追赶。我侄儿因没有见过这场面,心里害怕就开着摩托车在前面跑,因车速快,就撞了一个刚下出租车的人。撞人后,我的侄儿就又向前跑,被后面追赶上来的特警抓住,四个特警打他,把他的鼻血都打出来了,还搜他的身。从他的身上没搜到什么,就打120把伤者送到县人民医院,我的侄儿也被他们送到县人民医院。送到县人民医院后,侄儿打我电话,我当晚为伤者交住院费5000元。因为我的侄儿父亲死去了3年多,家中只有他与他母亲,侄儿又无业,家里很穷,现在伤者是左小腿三处骨折,是我在出钱治疗,仅医药费大概就需要6万元左右。我的侄儿没有驾驶证、车子没有牌照,当晚又%

其它综合
2015-12-05 07:15: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