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现在有2个股东,其中一个法人股东A,一个自然人股东;现这2个股东决定将股份转让给甲公司的5个高管;在新公司章程中,甲公司的法人股东A想约定以下2条: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股东在本公司章程签署生效后5年内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2、尽管有上述2款内容规定,但全体股东同意:A所持有股份的转让不受前2款内容的约束,由A全权决定转让事宜,无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也不行使同等条件下的有限购买权。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李某某。 请问律师,上述3条内容是否合法? 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