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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是06年在东莞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在想将原股东10%的股权转让给一个自然人XX,那我想问下我搞工商变更登记,是不是要作废原一人有限公司的章程,重新制订多人有限公司的章程呢?如果是的话,那股权转让的这种情况,对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是问题,我应该作如何修改呢?因为原股东出资50万元已在营业执照办下来之前已一次性缴足了,所以很困惑,希望您能给我提供意见,谢谢!

公司企业
2010-07-10 15:37: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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