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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驾驶机动车2014年11月24日在道路正常行驶,在经过T字路口时一辆电动车与我同向但在对向车道逆行至路口时没打转向灯直接转弯与我相撞,本人报的警,对方腿疼送至医院检查正常,无任何外伤,但交警不问事由,直接说我会吃亏,叫我私了,也不给事故责任认定书,扣了车也没给任何暂扣证明,对方提的要求是医药费、修车费、误工费等都由我付,本人觉得太过冤枉没答应,去了三次交警队,还是不处理,交警叫我回去等电话,时间已过八天,我想问问我接下来该怎么做?第一次遇交通事故,手忙脚乱的,帮帮忙留意一下,非常非常感谢您

交通事故
2015-12-01 23: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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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