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工厂上班,头皮被机器撕脱,被送到玉环县人民医院,当时医院进行了止血包扎处理,医生说他们医院没办法做,须转到温州第一附属医院,当时医生可能看到病人伤得太重不敢去,就再三推脱,说是要等救护车,我们等了大约快1小时救护车来了,但医生又说急救室没有医生值班他走了就没有医生,所以他不能去。叫我们找他们领导。从我们找到医院领导和到领导把医生叫来,一直在医院我们就花掉约3小时,等我们把病人送到温州医院到发生事故的时间己经超过5个多小时,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请问一下我们能否起诉玉环人民医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