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厂里上班,在上班时间受伤了,老板也没带我去医院检查,是自已去医院检查的,医生说,损到骨头了,需要休息一段时間,之所以,我说要结帐回家,因为我手不能干活了,老板不给我结帐,要求我找临时工来做,如果我结帐,就按百分之七十给我,请问尊敬的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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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有工伤保险的,除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等外,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费用,没有工伤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劳动者月工资、工伤休息时间等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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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处理,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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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局申请工伤,工资按实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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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