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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7月8月9月10四个月没有发工资,11月初员工申请了集体仲裁,后来以不发工资为由申请了离职赔偿,现在在走法律程序的过程中,公司提出调解,但是条件是撤销赔偿要求并解除劳动合同。就给大家发工资。由于我怀孕了,九月份我就找公司领导签了产假条,10月份我是请事假,11月份开始休产假,调解协议中公司不同意支付产假工资。现在除了几个在休产假的,因为公司不愿意支付产假工资不同意调解,其他人都愿意调解只拿工资不要赔偿并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对于集体仲裁案,个别人不同意调解有用吗?律师们能否给些建议?公司在深圳宝安

合同纠纷
2015-12-01 10:10: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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