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D.4人合股做一间餐饮类,发起人A,开始承诺引资30万投资,后续资金不足,追加到36万,股权分配A:30%,B:30%,C与D占30%剩下的10%为管理股,且投入设备有欠款,B为法人,A为管理,未签属股权分配只做口头约定,因经营问题,B,C,D与A协商退股,A口头承诺个人顶起B,C,D股份,让B,C,D退出经营,然后再协商退股协议再转移B的法人为A,但是A迟迟不给与答复,不交出单据清算。至今已超过5个月,现今A经营不当有亏损,期间债务与B,C,D是否有关联?B,C,D需要怎么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