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河南人,我去年8月在四川**分期付款了一台电脑,当时我跟工作人员说明了办理分期付款的银行卡不是本人的,他们说可以的,没问题!后来在还款的时候被告知银行卡无效,他们工作人员给的卡号在小银行无法办理,去大银行需要身份证,但是当时身份证丢失,本人就回河南补办身份证了,回家途中手机丢失,与他们失去了联系,在11月份,用公用电话与他们取得了联系,但后来又失去了联系,一直到现在没有取得联系。请问,我会被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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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一直未还款,会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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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他们是可以起诉你的。
追问:可是,我一直联系不上他门,我没办法还款
解答:法定的办法,你应该按照约定方法还款,如果约定方法不可行的,你可以到公证处提存。
但是只是一台电脑的话,如公正处也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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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