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可撤销的委托书,一种是委托书,所谓的独家委托并没有注明是不可撤销的独家委托,本身在字意上就很含糊,所谓的独家必须是在经过建委部门做出来的,是由中介机构提出申请,请房屋所有的手续去建委备案,建委备案后会提供一个序列编号,这个序列便好在建委系统里是可以查询到的,如果没有这个就不能称其为独家委托,每个中介报独家也是由套数限额的。据了解每个中介的独家最多是10套房源。以前在中介店面上会有许多房源展示,为什么现在没有啦,就是因为不允许这样展示,展示只能是在建委备案过的,如果没有备案的房源被展示出来一经查到处罚的力度是很大的。本身房子是卖家自己的,委托的墓地是为了更快捷的为其服务、也有权利选择人一一家中介机构为其服务。签署这种所谓的独家有几大漏洞1:中介并没有让业主了解所谓独家协议上的全部内容。2:独家里有所谓的独家价格单往往签署买卖合同时中介成交的价格都是低于独家委托的价格的。3;如果业主不想卖了,中介用威逼恐吓的方法吓唬业主继续履行所谓的独家,4独家委托协议。所谓协议就是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的。可到最后卖房者更本就没有权利自己处置自己的房产。因一下种种中介所谓的独家根本就不具备法律效率。相关细节大家可以去房子的所属建委办事处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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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分析
追问:我在网上也查询过相关的许多资料和信息,包括这样的案件。甚至于把案中中介的独家委托查讯了一下里面的信息。并亲自去建委咨询相关房屋独家的判定,由此总结出中介所谓的独家根本不受法律保护也可以说不予支持。从2014年至今,此案件雷同的共有114起,中介败诉113件。这个数据可以查询到的,我收集的数据就北京而言。依上述种种我认为我是有理由相信中介所谓的独家没有任何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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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描述清楚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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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描述清楚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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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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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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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