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哥和王二在饭店吃饭,王二去卫生间推门,里面有人骂了他一句,王二便骂里面人,这时,我哥在吧台付款,里面人同伙吃饭的人很多,以为是我哥骂的便打了我哥,我哥和王二与他们打了起来,他们又拿来铁棍,我哥便去厨房拿刀与他们打了起来,把一个人手指砍掉,把另一个人脖子砍了,结果他们都去了派出所,受伤的两个人去了医院,脖子缝了针,小手指也接上了。在派出所呆一天我哥与王二就送到了拘留所,拘留十天,他们人多的仍在派出所配合调查,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哥怎么定罪?他们有什么责任,如果合解给多少钱合理。合解不成,我们是否够刑事责任,如果不想服刑该怎么办?谢谢!

损害赔偿
2015-11-27 16:09: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可以与我联系,帮你研究方案,并及时找到有利、从轻的证据,然后研究操作方案,积极辩护,争取从轻处理吧,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 你哥哥涉嫌故意伤害。根据公安对伤者的伤情进行鉴定后确定是轻伤还是重伤,这个决定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不同。有关民事赔偿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治疗终结还要看是否构成伤残。建议找律师作为宜。
  • 如果构成轻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鉴定出来后会转入看守所羁押。对方或许认定为一定过错。
  •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可以与我联系,帮你研究方案,并及时找到有利、从轻的证据,然后研究操作方案,积极辩护,争取从轻处理吧,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