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拆迁房产,结婚未公证,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后因发生矛盾,不得已写了一份协议,注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签了字,按了手印,没有公证,请问在法律意义上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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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对案件的分析认为:
第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可以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必须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才可以享受该房屋的所有权!
第二,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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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可以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必须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才可以享受该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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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违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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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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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可以尝试诉讼解决纠纷,不一定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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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经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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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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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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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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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生效力,可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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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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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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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可以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必须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才可以享受该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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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