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私营企业从事技术设计工作。第一份合同到期,续签合同时,签了份保密协议。
此协议要求我3年内不得从事同行的工作;终身不得泄露原企业的所有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作为补偿,企业在合同期内支付保密津贴为1000元/月(含合同到期后3年的保密津贴)。
如我违反次协议,追究我各种责任。
现在有同行企业要挖我过去,我想去同行企业工作。
当时签保密协议时,是与合同绑定签的;1000元/月的保密津贴其实是从原来的工资拿出一部分作为保密津贴的,我的工资其实是没增加的,我目前税后收入7000元;根据协议,合同到期后3年的保密津贴不再支付给我了。
我想问下,此保密协议是否公平?有没有违反劳动法?此保密协议有效么?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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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保密协议是有效的,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但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并且竞业限制适用于解除合同之后员工不能从事同行业工作,最长只能两年。在这两年的竞业限制期内,单位应当支付每月的经济补偿金。因此你现在的协议其实限制了员工离职的自由,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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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协议有问题,建议携带协议和律师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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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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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原则上是有效的,但是不在同行业就职是竞业禁止条款,与保密协议不同的。
追问:只要不泄露原企业的所有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那,我可以在同行业工作么。
解答:如果签了竞业禁止协议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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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是劳动合同当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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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签的保密协议不公平,建议您携带资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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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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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是劳动合同当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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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