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国企上班,有21年工龄,因为生病,六个月没有去上班,现在单位要开除,或者是自己提出辞职,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我如果辞职,还能保留工龄并享受退休金吗

劳动纠纷
2015-11-19 12:41:4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追问:请问都律师,所说的连续工作15年,是指工龄吗?另外我还有4年就退休了,凭这一条,单位是不能开除我,或者是解除劳动合同呢
    解答:你好。1、是指一直在单位工作了15年。2、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不得应为劳动合同法40、41条规定解除。
  • 对于退休金问题可以向社保部门咨询。
  • 你好,咨询人事部门 。
  • 您好,建议咨询社保局。
  • 你好,合同中有关于开除的规定就按照合同来。建议先和企业协商。
  • 你好!自己辞职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退休金的问题建议咨询社保局。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