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6月2号入职公司投行部,后因公司转型,10月15号离职,工资是每月的15号发放。这个月并没有给我们发10月份工资。实习一个月工资2000,后转正2500。在我工作期间,公司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每个周六正常上班,节假日并没有按照规定放假。我们五个员工都是一样的情形,工作时间有所差异。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申请公司赔偿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周六的双倍加班工资,节假日的三倍工资。我们的出勤记录,工牌等等都可以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我们应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您的回答,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