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并没有注册工商,招聘时招聘信息写明工资3000-5000,面试时只说了试用期工资2500,试用期3个月,不买保险。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只升到2700,现在已经工作快半年,没有签任何合同。因为公司只有我跟老板两个人,经常加班但没有补贴。我上个月23号提出辞职,我想15号走,老板说要1-2个月才能走,说外面规定至少都一个月,而且要等招到人了,他批准才能走。请问我能不到一个月就走吗?其他还有什么权益我该去维护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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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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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辞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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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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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