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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事装修行业的,做的是现场监理工作。今年7月27入职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底薪4000,提成是总工程量的2.5%。入职后,公司接了一个2000平方办公室装修,然后,我派去做现场管理。工地是10月1号做完的。10月27号那天,老板找了个理由,把我开了,但是叫我写了辞职报告。现在我找他结10月份工资,和工地的抽成,他想赖账,不给我。这个办公室公是属于政府拨款装修的,算是工装。有第三方监理公司。因为时间短,一直在赶工期,但是工程质量上总体来说,是没问题的,现在等着验收。第三方监理公司也说做的可以了,没问题。现在老板老是找边边角角一些小毛病,吹毛求疵,然后以这个理由说我没有做好自己的责任,就此想赖账。我该怎么维权? 我手上有的资料是:当时进公司面试时填的公司的面试单,公司给我印的名片,公司法人代表给我转的两个月工资的银行流水记录(卡号是我老婆的),还有总经理助理填的不完整的劳动合同,但是我没有签字的(合同上只有她填的合同期限,工资待遇,有写明底薪跟提成的点数)。最后就是我跟老板的微信聊天记录,有工作时的,也有后面他赖账后的聊天记录。公司应该还有我的考勤记录,但是我拿不到。

其它综合
2015-11-15 11:37:3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劳动仲裁。
    1、申请人应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劳动合同书等有关材料,并预交仲裁处理费。
    2、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向仲裁机构提供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待处理结果。
    3、申请人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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