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03年我和我妹(外嫁到隔壁村)在我妹的宅基地原址上合建了一套房子,到现在已经有10余年。之前有说好是合建,但我妹始终不肯给我签写明合建的字据。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妹家没有钱,我刚好有准备做盖房的钱,本来没打算合建的,但我妹找到我说:她出地皮,我出钱,06年建完时我妹出款2万左右,我出8万。建好后,我妹把那栋房子的一楼租给别人开了个面馆,每月的月租都有分我一半,但我出的8万和收的月租都没有写字据(我有要求过,但我妹一直说相信她,不用写)。这些事我的另外两个姐姐都是知道,也愿意帮我做证。
现在:那栋房子政府修路要征用,房子的全套手续都是我妹的,正常算赔偿款有150万。
我的问题:如果到时我妹拿到赔偿款后没有按之前说好的一半(75万)分给我,我如何来维权?如果真的上法院,我应该能分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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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目前保留证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到时再诉讼解决。如需帮助,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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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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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合建的证明,你才能在你妹妹分得赔偿款后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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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处理。赔偿数额需委托后,律师根据案件情况分析才能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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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