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人介绍在一个工地小包干,我没有和中包签合同,中包和大包有合同,中间因为生活费的问题,大包因中包一点钱不垫踢走了,所以大包用中包给我们的价钱直接把活给我们了,因为和中包讲的和大包要求的工程质量不一样所以那个价钱不合适 当时因为我找的人已经有一万多的工程款了 不干的话一分钱拿不到,所以找大包商量我和我找的人一起给他打日工 他口头同意了 我把我的记工本给他了 一直到完活每个人需要生活费都是他给的 因为用的工多 到现在还差百分之六十工钱没有给 怎么才能把这钱要过来呢 麻烦恩人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