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律师求解,我和倆朋友,加我共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酒楼。我们三人合伙前,是他们两人合伙开的这家酒楼,应菜味不好。生意非常差。后来就叫我过来和他俩一起三人合伙。停业从新装修换招牌,股份分成是我十分之二股,他两各自十分之四股。当时口头协商是,酒楼原先是他们俩的,他们俩分别拿出两股的钱来装修就可以了,我的是按两股出齐了。等到装修完工开业时,他们两各自的两股钱还是没拿出来,说暂时拿不出来,只能欠着。被逼无耐,外面的装修款,也只能先欠着,先开业。等到开一个多月时,他们两还是找借口没拿出一分钱出来。以前欠的装修只能在我酒楼里的公共账户一点一点的开。可是还没等到开完装修款酒楼的公共帐户已空了。现在等到要发员工工资了,他们还是拖着不出以前该出的股份钱。那我该怎么办?只我一个人管事,他们两不管的,营业执照也是他们其中一个人的名义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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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根据洗衣依法起诉,维权可同我联系。
追问:你好!赵律师,你能不能说详细点,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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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