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学没有毕业的时候就到之前的单位实习,是1月7号来到公司开始培训,1月25开始正式上岗。后来在九月初提的离职申请。大学的档案做的人事代理所以毕业之后档案没有签过来。之前的单位在工作之间没有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离职之后当月工资是三个月之后发放。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我除了领当月工资,还能得到哪些补偿。(离职的时候好像签过一个协议,内容大概是离职之后不能过多的于公司在职人员联系,但是我有很多朋友还在不可能不联系。请问这种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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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补缴保险,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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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去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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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